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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私混淆 接连破纪——福建省尤溪县台溪中学校长顶风违纪被查处


2016-07-05 10:41:59信息来源: 中国纪检监察报 浏览次数: 字体:[ ]

2016年5月25日,福建省尤溪县纪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典型“四风”问题,下为其中一起:

尤溪县台溪中学原党支部书记、校长钟诗汪在任职期间,违规公款租车、公款接待、发放补贴、公款送礼等共计花费40439元。2016年4月,经台溪乡党委研究,给予钟诗汪留党察看一年处分,责令退缴违纪费用40439元;尤溪县教育局免去钟诗汪校长职务,降为普通教员。 

●事件回顾

1997年加入教师队伍的钟诗汪,一心扑在事业上,培养了不少品学兼优的学生。

2012年9月,钟诗汪通过层层选拔,当选为台溪中学党支部书记、校长。

根据当地有关规定,学校不能配公务车,教师在县内出差按照班车车费予以报销;如遇教师集体家访、外地出差或校际交流等切实需要租车的情况时,租车费用按每公里2.5元计算报销。

钟诗汪因平时出差次数多,嫌坐班车麻烦,便自主决定租用自己的私家车作为公务用车,租车费用则自报自取。

公私既混为一谈,又怎能划清界限?2013年1月16日,钟诗汪从台溪中学往返尤溪县城关,按规定本不能租车,但他却租用自己的私家车,并违规报销费用66元,而坐班车车费仅为14元。

报销审批一人说了算,加之无人监管,钟诗汪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。钟诗汪不仅长期违规租车,还多次采取虚报冒领、超额报支、重复报销等方式,违规报销费用达14659元。

不仅如此,生性“好客”的钟诗汪,若有兄弟单位人员或朋友非因公来到台溪中学,他也以公务名义宴请,以尽地主之谊。钟诗汪对同城不能接待禁令置若罔闻,就连欢送信用社工作人员金额为524元的发票也拿来在学校报销。据统计,从2013年6月至2016年2月,钟诗汪违规公款接待金额累计为12975元。

纪律之弦一旦松弛,防线就容易全线垮塌。2013年9月,钟诗汪还利用党员“七一”义务劳动之机给学校党员发放误餐补贴共计1000元;同年11月,违规发放加班补贴500元。

除此之外,钟诗汪违规用公款给同事职工乔迁送礼等共计4648元;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香烟共计6657元。

●查处经过

今年2月24日,根据县教育局内部审计移交的线索,尤溪县纪委按属地管理原则,将线索移交给台溪乡纪委,该乡纪委对台溪中学原党支部书记、校长违纪问题展开立案调查。

接到任务后,台溪乡纪委立即抽调精干人员组成调查组,奔赴台溪中学进行调查取证。

亮明身份后,调查人员来到校财务室,对钟诗汪任期内的43本财务账本资料进行了封存,以便调阅,防止丢失篡改。

紧接着,调查人员对账本里的每张票据一一检查,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,并将可疑的报销发票拿出来。

“学校没有配车,租车费用这么高,会不会存在问题?”调查人员在发票中发现了多笔租车费用报销单。随着调查不断深入,又发现了诸多公务接待“三单”不全等问题。

调查人员将可疑发票一一剔出之后,约谈了票据上的经办人员和财务人员。待案情逐渐明朗之际,调查人员决定正面接触钟诗汪。

“我们是纪委工作人员,找你调查核实有关情况……”调查人员开门见山。

“我会如实交代问题。”钟诗汪似早有心理准备。

“你是否存在违规租车问题?”调查人员问道。

“学校没有配备公车,为方便,我租用了自己的私家车,存在违规报销问题……”钟诗汪不敢隐瞒。

“还有什么违纪问题?”

“我还违规公款接待……”钟诗汪把自己的违纪行为和盘托出。

随后,调查人员责令钟诗汪对可疑发票进行一一辨认,并对违规报销和支取的费用重新核定。

经查,钟诗汪在担任尤溪县台溪中学党支部书记、校长期间,违规公款租车、公款接待、发放补贴、公款送礼等共计花费40439元。2016年4月,经台溪乡党委研究,给予钟诗汪留党察看一年处分,责令退缴违纪费用40439元;尤溪县教育局免去钟诗汪校长职务,降为普通教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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